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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发展面临六大问题
来源: | 作者:0816iso | 发布时间: 2017-01-15 | 180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机食品发展面临六大问题

有机食品发展面临六大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营养知识的普及, 人们不断更新食品质量需求观念,从而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质量,有 机食品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有机食品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在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 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化学色素和防腐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并经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 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与有机农业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尚存一定差距。在生产规模上,商务部等11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中指出,目前,“中国有机食品占全部食品的市场份额不到0.1%,远远低于2%的世界平均水平。” 在消费习惯上,北京市农业绿色食品办公室进行的一项消费者认知和购买行为调查表明:“认识有机食品标识的消费者比例******;购买过有机食品的消费者比例也是******,消费者对市场上销售的有机食品信心******。”


        据此,有专家指出,我国有机食品的发展还面临着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各地相继台了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条例,如《北京市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监管暂行办法》等,但这些条例仅限于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即将于下月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虽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以及监督检查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但其中仍然没有针对有机食品的条款。


       (二)现行标准有待进一步修订


        中国有机食品标准在参考了国际上主要国家、地区及组织有机食品标准的基础上,又考虑到了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现状,提出了有机食品的终端产品标准,即:“有机产品的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限值的5%,重金属含量也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的限值。” 


        但是,北京市农业绿色食品办公室郝建强告诉本报记者,由于中国国家标准的 制定相对滞后于农业生产,许多农产品都没有相应的产品国家标准,例如,“豆芽是消费者日常消费品,但至今没有相应的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在现实的认证过程中,认证机构无法确定产品检测指标,并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标准滞后的现状给有机食 品的认证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这就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对各类食 品产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为有机食品认证提供标准保障。


       (三 )政府鼓励性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有机食品的生产需要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的转换期,在此期间,生产基地用于土壤改良和生产技术的改进所需要的前期资金投入很高,一般的生产企业难以接受。 郝建强介绍说,为了推动有机食品的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制定了鼓励性政策,“德国政府对实行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 ,每公顷土地无偿补助300马克。荷兰农业部1996年安排了6000万荷兰盾用于有机农业转换的补助;1999年又拨款9 00万荷兰盾用于支持有机农业生产、推动有机食品发展。” 


        而中国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鼓励性政策还停留在政府文件中,只有少数地区对实行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或企业给予了资金补助,但力度不大,还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制定了鼓励性政策的地区,资金 扶持也是以现金奖励为主,部分企业为了奖励而认证,致使部分地区对于有机农业生产的投入大,但效果差。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制订 相应的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生产技术的相关优惠政策或实物补助,鼓励各科研院所参与有机产品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带动有机食品 生产基地的发展。


       (四)认证机构有待进一步规范


        农业部每年对37个城市进行经过认证的有机食品蔬菜质量例行抽检,出现过 检出国家禁用的有机磷农药的情况,这一现象说明目前市场上经认证的有机食品质量不容乐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已 实施了近3年,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也实施了1年多,条例及标准的实施,从理论上可以保证通过国家批准的各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 食品能够达到统一的标准。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认证机构为了开拓有机食品认证业务,未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其认证的产品质量也打了折扣。郝建强举例说:“曾经出现过被一家认证机构拒绝颁证的同一家企业获得了另一家认证机构颁证的事件。” 这就要求国家认监委要针对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工作特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规范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增强认证的有效性,提高认证的权威性。


       (五)获证企业自律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2005年,某有机蔬菜生产企业因其生产的蔬菜中检出禁用农药而被要求退出当地市场,郝建强认为,这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中国有机食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事件。“当前,有机食品监督管理的 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政府没有相应的鼓励政策,部分有机食品获证企业、尤其是农业生产企业,在转换期的高投入、低产出的风险以及市场销售的不确定因素面前,为了降低风险、提高利润,没有严格地按照有机食品标准进行生产,或者以未经认证的产品冒充有机食品进行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有机食品的品牌形象。”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各认证机构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本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尤其是对生产企业使用有机产品禁用投入品的监管。


       (六)国内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


        北京市农业绿色食品办公室曾接待了一位意大利留学生,据她反映:“ 在意大利,有机食品专卖店很多,消费者可以很方便地购买到有机食品,但来到中国后,却很难购买到有机食品。”这反映了我 国有机食品总量的不足和市场的滞后。


        郝建强说,有机食品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认知度本来就不高,加上一些媒体和企业为了增加产品卖点而大肆炒作有机食品,甚至 歪曲了有机产品的概念,使得本来就不了解有机产品的消费者购买有机食品的信心更低。同时,有机食品的价格较普通食品高30% —50%,部分产品高3—5倍,也限制了有机食品在国内的销售。郝建强建议有机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围绕有机产品生产 中所蕴涵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树立有机食品良好品牌形象,为有机食品在国内市场的开拓奠定基础。